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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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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們國內航段上的孕婦:

懷孕不滿35周的孕婦可以乘搭捷特航空班機,只要先前沒有併發症。需要有婦產科主治醫生的證明,說明懷孕的周數和乘客適於乘搭飛機。

懷孕36周到38周的孕婦可以乘搭捷達航班,只要孕婦獲得其婦產科主治醫生的“適合飛行”證明,並且由一名至少是MBBS的醫生陪伴。 

已懷孕32周的非複雜性多胎懷孕的孕婦可以被接受。在所有情況下都需要有醫療許可證明,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有醫生陪伴。

  • 己分娩的母親只有在嬰兒出生7天后,才可以和她的嬰兒一起乘搭捷達航班。
  • 在正常分娩後,如果沒有任何併發症,母親可以在生產48小時後乘搭飛機,只要她具有其婦產科主治醫生提供的“適合飛行”證明。
  • 但是,如果嬰兒是處在必須進行救生處理的危急情況下,母親可與新生嬰兒一起飛行,只要相關的兒科醫生出具新生嬰兒適合飛行證明並由一名至少是MBBS的醫生陪伴。在預訂機位時,也請告知預訂部門關於您的旅行情況。

在我們國際航段上的孕婦:

  • 如果是非複雜性的單胎懷孕,從第29周開始即需要醫療許可證明。超過35周的不允許飛行。多胎懷孕/複雜的單胎懷孕僅在懷孕不滿32周時才會被接受,只要她們具有婦產科主治醫生提供的醫療許可證明,並有一名MBBS醫生陪伴。
  • 懷孕未滿28周的孕婦可以乘搭捷達航班,只要先前沒有併發症。
  • 如果是非複雜性的單胎懷孕,從第29周到35周之間的孕婦需要醫療許可證明。她們可以乘搭飛機旅行,只要她們具有主治醫生提供的適合飛行證明和提及預產期。
  • 孕婦在懷孕35周後不得乘搭我們國際航段的班機旅行。
  • 如果是多胎懷孕或複雜性的單胎懷孕的乘客,只有在懷孕不滿32周時才會被接受,只要她們具有婦產科主治醫生提供的醫療許可證明,並有一名MBBS醫生陪伴。所有相關的文件必須提交給捷特航空的醫療部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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